专业的服务
助力企业产品早入市场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263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5年8月) (2025年第90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204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5年10月)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
服务热线: 010-53655131
公司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恒大街10号院3号楼4层416
为做好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指导规范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紧急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